济南判决首起伪造学历案 伪造学历被判入狱
2003-04-08 00:00:00 作者: 来源:SRC-72 |
本报济南4月7日讯 (通讯员 魏华 王进 王宪林 记者 刘春雷)日前,由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济南市首起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案的两被告人被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各1年。 2002年4月,被告人王长根在山大路看到一则制造假学历和证件的野广告,遂通过广告上的联系办法与造假证的人取得联系。后王长根到处张贴野广告,寻找买主,并留下自己的传呼号。2002年6月,王长根与其妻彭整齐收到尹某要曲阜师范大学假文凭的电话,遂索要尹某的照片和基本情况,伪造了曲阜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及盖有“曲阜师范大学”印章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以180元的价格卖给尹某。双方在姚家18路车站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欲以行政处罚处理。 检察机关获知线索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认为王长根、彭整齐的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收到后立即立案侦查,并将王长根、彭整齐逮捕。近日,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王长根、彭整齐有期徒刑各1年。这是济南市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首起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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