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攀绳遭训斥 母亲论理遭暴打
2003-04-08 00:00:00 作者: 来源:SRC-71 |
本报4月7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德高 实习生 李康宁)5岁的孩子动了动游乐场蹦蹦床的缆绳,就招来老板的一顿训斥;母亲上前论理时,却又遭暴打。今天下午,省城的左女士带着孩子来到本报,讲述了她昨天的遭遇。 一见记者,左女士就难以控制满腔的愤慨和委屈,一边哽咽地说着,一边撸起裤管让记者看她的伤:右小腿上一道长约20厘米的划伤,仍然渗着血迹;左腿膝盖处好几块紫色的淤血,覆盖了膝盖。另外,左女士说她的腰部、胸部也都有划伤。 左女士说,昨天下午3时30分许,她领着5岁的儿子来到百旺商城北邻的一游乐场游玩。左女士在摊点前等候给孩子买麻辣烫时,孩子到不远处的一个“蹦蹦床”边,扯着蹦蹦床周围的缆绳玩。一50多岁的男子气冲冲走过来,一把把孩子拖开,恶狠狠地训斥着,另一40多岁的中年男子也上来帮腔。孩子吓得大哭。 左女士赶紧迎上去,问怎么回事。那两人竟然说孩子弄坏了他们那指头粗的缆绳。这时旁边突然又闪出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开口就骂人。“自己哪是他们三人的对手”,左女士跟他们争了几句领着孩子转身就走,那男青年竟追上来,重重一脚踹在她的后腰上。左女士当即倒地,腿部划了一长长的口子,鲜血直流。 围观群众实在看不下去,上来拦住了那名还想动手的青年男子,他们才算罢手。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