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山东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财经 | 幽默 | 评论 | 书画 | 博客 | 旅游 | 图片 | 论坛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商桥 | 打折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中国山东>山东新闻
站内搜索:
收藏奥运纪念品要算财税账
2008-08-21 07:47:00 作者:记者 孙韩高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8月20日讯北京奥运会相关纪念品受到了不少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关注。税务部门最近提醒,企业和个人购买奥运藏品,需要缴纳相关税款,投资时要算好财税账。

    “近些年,很多上规模的私营企业热衷于投资收藏品,如书画、古玩等,在于收藏品可归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每年提取折旧列入成本,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目前市场上部分奥运藏品或者限量版奥运藏品成为不少私营企业主花高价收藏的热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奥运藏品支出不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依法纳税。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今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收藏品不能列入固定资产。”税务工作人员提醒说。

    税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几天,北京举行的专场拍卖会上,一支北京奥运会火炬以26万元落槌,加上佣金最终成交价锁定为29.12万元人民币。不少淘到奥运“宝贝”的投资者转手很可能大赚一笔。但财税部门也要提醒,个人奥运藏品拍卖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编辑: 刘宝才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