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去的2003年可以称为是“人性化司法年”,司法机关出台
的一系列具有亲民色彩的措施,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也体现了“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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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援助
12月4日,央视揭晓了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其中,一个处于
社会最底层、最庞大的群体——马鞍山500名在京民工的入选引起全
国人民的关注。因为两年多500多万元的拖欠工资,马鞍山市500名民
工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并胜诉,这使得全国首例将法
律援助引入建筑行业处理拖欠工资的个案诞生。法学专家认为,这一
诉讼对于解决建筑行业内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有很好的借鉴意义,50
0名民工的胜诉已经超越了500个人和讨回500万元本身的意义。
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是今年法治建设的一大亮点。9月1日起,我
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
政府承诺为无力打官司的贫弱者“埋单”。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以
来,全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约80余万件,有近97万人获得了法
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这些社会的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在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
司法界权威人士介绍,《法律援助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的
责任,法律援助从律师义务到政府责任的明确,是一个突破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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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超期羁押”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他们应该享有的公民权利也不
容忽视。2003年,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约而同地大力清理“超
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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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区矫正
今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
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
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社区矫正正成为一种新的行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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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便民30条
公安部8月7日宣布,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密切相关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四个方
面,集中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包括新生婴儿落户是随父还是随母
可自愿选择,70周岁老人可考领驾照,按需申领护照范围扩大到全国
100个大中城市等。
30条便民利民措施,大多围绕人们的衣食住行展开,看似很“小”
,对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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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轻微交通事故可私了
今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其中有轻微交通事故可以私了、高速飙车将受重罚、
肇事逃逸终生不得开车等规定。
“撞了白撞”被否定,体现了对生命的关爱和尊重。这部法律也
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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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死刑犯可见家属
9月17日,就要被押赴刑场的死刑犯郭某意外地在北京市第一中
级法院见到了自己的妻子,郭某是北京市首例被安排会见家属的死刑
犯。
死刑犯临刑前可见家属是北京市高级法院9月1日推出的50项便民
举措之一,新举措规定:在民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依法采取人身强
制措施的,除强制对象抗拒、阻碍,可能逃脱或有危险行为外,一律
不得使用警械具。执行死刑前,死刑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
亲属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的,法院将予以安排。
有关法学专家评论说,死刑犯临刑前可见家属凸显司法的人道主
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