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年目标与方针 新世纪前20年,是济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机遇期。济南建城史崭新的一页将由此揭开。“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宏伟蓝图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力争到2007年,GDP达到2100亿元,形成城市新的框架格局,实现城市建设历史性跨越; 第二阶段:到2013年,GDP达到3900亿元,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综合竞争力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先进行列; 第三阶段:到2020年,GDP达到8000亿元,城市人口400万,建成区面积400平方公里,把济南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六大保障体系 把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运行六大新体系: 1·城市规划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五个层次构成的城市规划体系,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高度集中规划控制权。全面推行“阳光规划”,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成立城市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规划审批、监督机制,合理简化审批程序。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2·城市建设投融资体系。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以诚信举债为重点,以土地批租为依托,以市场机制为手段,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高度垄断,统一规划、征用、开发、供应和管理,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挂牌拍卖;放开搞活土地二级市场;实行项目法人制,建立科学的效益评价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实现城市建设资金“自求平衡、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目标。 3·城市建设高效运行体系。建立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按照确定目标、拟订方案、优化选择的程序决策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改革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进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成立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下设城区、东区、西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组织管理各区工程建设,形成统一、有序、协调的工作体系。 4·城市综合执法体系。按照“责权统一、精干高效、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设立市、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关。明确街、居的管理职能,把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其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社区服务和城市管理上来。 5·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现有各条热线,建立覆盖全市,集服务、咨询、执法、投诉、抢修抢险为一体的公用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建设和完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城市公用信息平台,提高城市公用设施的整体服务功能。 6·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体系。充实和加强省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建设和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自上而下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工作网络,制定明确具体的创建目标和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