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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被假释后可否迁居外地打工

2002-07-04 14:59:58 

  编辑同志: 
  我弟弟因盗窃油田物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假释回家一年多
没有找到工作。他准备随我一起外出打工,不知是否可以?  水源 
  水源同志: 
  按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
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
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
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
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
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按刑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
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
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的批准。”为
了便于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及时地将犯罪分子的监督材料移交给犯罪
分子迁居地的公安机关,由迁居地的公安机关继续对其进行监督,按
上述规定,你弟随你外出打工,必须报经对其实施监督的当地公安机
关批准。  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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